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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公积金账户转移与封存手续

发布时间:2023-05-27 15:1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阿拉善公积金账户转移,阿拉善公积金账户封存,阿拉善公积金变更缴存,阿拉善公积金账户转移与封存手续

内容简介

一、阿拉善公积金转移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原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转出手续:封存对象:(1)职工调离现工作单位的;(2)单位合并、分立的;(3)单位发生撤销、破产、解散、合

一、阿拉善公积金转移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原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转出手续:

封存对象:

(1)职工调离现工作单位的;

(2)单位合并、分立的;

(3)单位发生撤销、破产、解散、合并等情况,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4)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和城镇农牧民重新就业的。

转出手续:

(1)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

(2)职工身份证;

(3)公积金转移通知单;

(4)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二、阿拉善公积金封存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的,原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封存对象: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的;

(2)职工调动后,其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3)职工与单位终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

(4)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的。

封存手续:

(1)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工资关系的证明文件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

(2)职工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表。

三、阿拉善公积金启封手续:

单位发生缓缴或者职工个人原因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在单位情况好转补缴住房公积金或职工需要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对已经封存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启封。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新单位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当自录用该职工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和转入手续:

(1)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用职工证明文件;

(2)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3)职工身份证;

(4)公积金转移通知单。

四、阿拉善各区县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部:

(1)直属管理部

网点地址:阿拉善左旗安德北街阿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东

咨询电话:0483-8596091(贷款咨询) 8596002(归集、支取咨询) 8596166(签证咨询)

(2)左旗管理部

服务网点地址:阿拉善左旗和硕特路006-5(新华照相馆对面)

咨询电话:0483-8226434(归集、支取咨询) 8226277(贷款咨询) 8226676

(3)右旗管理部

服务网点地址:阿右旗巴丹吉林镇曼德拉路

咨询电话:0483- 6024553(归集、支取咨询) 6022544(贷款咨询) 6022669

(4)额旗管理部

服务网点地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古日乃路西侧

咨询电话:0483-6522629(归集、支取咨询) 6522628(贷款咨询)

(5)吉兰太管理部

服务网点地址:吉兰泰镇乌兰布和中路东侧

咨询电话:0483-8835652(业务咨询)

(6)乌斯太管理部

服务网点地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八里庙中华路宏晨金座2号楼

咨询电话:0483-8188366(贷款咨询) 8187632(归集、支取咨询)